經文:

昔有二估客,共行商賈。

一賣真金,其第二者賣兜羅棉。

有他買真金者,燒而試之。

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燒之金,用兜羅棉裹。

時金熱故,燒棉都盡;情事既露,二事俱失。

 

*從前有二個商販,他們結伴而行,共同做各自的生意。

其中有一個賣黃金,另外一個是賣羅絲棉。

有一天,來了一位要買黃金的客人,因為怕買到假的黃金,所以想試試黃金是否為真金,賣黃金的商販就把黃金放在火裡燒。

那個賣絲羅棉的商販起了貪念,就趁他不注意的時候,偷了一塊正在燒的黃金,並且立刻用他所賣的絲羅包裹著,以免被別人發現。

結果呢?不用說也知道吧!

絲羅棉一遇到滾熱的黃金,便立刻燃燒起來,他偷竊的行為馬上暴露出來;那個賣絲羅棉的商販不僅沒有偷到黃金,反而害得自己把所要賣的絲羅品全部燒光了,不僅犯了偷盜罪,還把自己家當全燒光,到頭來可說是什麼好處也沒有得到。  ﹝出自:百喻經﹞﹝此故事涵意甚深,敬請體會之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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